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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茂辉教授出席顾雏军案再审宣判及座谈会

时间:2019-04-10 浏览量:

20194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销原审判决对原审被告人张宏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维持原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对张宏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对原审被告人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友松、晏果茹、刘科均宣告无罪。宣判后,合议庭向顾雏军等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国家赔偿等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

顾雏军案再审宣判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举行。裴显鼎、张勇健、罗智勇、司明灯、刘艾涛五人组成合议庭,审判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厅长裴显鼎担任。原审被告人亲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部分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共90余人旁听了宣判。

顾雏军案再审宣判后,参加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共14人就顾雏军案的再审改判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屈茂辉教授作为7位专家学者中的唯一一位民商法学者,从顾雏军案再审改判的司法政策、法治意义及公司的法人地位、法定代表人个人行为与法人行为的区分、企业合规经营与合法经营等方面的启示发表了个人的意见,并就学生来第一巡回法庭实习事项与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法官达成了一致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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