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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实习生的推荐名单公示

时间:2023-03-02 浏览量:

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公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实习生的评审结果。根据资料审查、学院评审,排名前四位的同学依次为:金博涵、王伟航、蔡倩、曲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相关要求,学院拟推荐金博涵、王伟航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实习生遴选,若有同学放弃推荐资格,将根据排名依次替补。

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时间:3月2日-3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4日前与学工办曹晓军老师联系(法学院214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797。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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