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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李勇教授来院讲学

时间:2016-11-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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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晚7:30,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李勇教授应邀来我院进行了题为《看得见的法治:从“潘金莲的砒霜”看中国法治的实现》的学术讲座,副院长聂资鲁教授主持讲座。

首先,李勇教授以“潘金莲的砒霜”为引子,深入浅出地讲述“历史上各王朝的周期律”,历史上没有一个朝代能一直走下去,生活中许多的悲剧恰恰是制度不足造成的。并指出由此造成的原因是古代立法上不能持久地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中央与地方司法不分,导致老百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效竞争机制就不能形成。在古代由于国家制度上对百姓的利益保护的不足,而国家要长治久安,必然需要正确的把握好规律。

然后,李勇教授谈到对当代中国实行法治并没有那么难,需要科学的制度来促进法治的实现。并列举了生活中的小例子如“公交车上的让座”,如若规定为给有需要的同志,显然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明确,不能达到法律的规范作用。但若规定为“黄座必让”,让座被明确规定后,让座的意识会大为增强。还有比如“可以随地吐痰吗?”等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李勇教授谈笑风生,并引用了胡适先生的两句话提醒我们制度规范的重要性,大谈道德不讲规则的,国家会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地肮脏的国家。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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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李勇教授提出制度规范的预期性效果未达到,公民极有可能会突破制度。只有科学、合理的制度人们才愿意去遵守。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了一下作为法律人应该树立的思维习惯。一是科学立法的前提是民主立法,这就要求唯有必要方可增设制度,公民权利应得到合法保护,国家权力不得滥用,制度的设立需具有可建设性,法治社会要求从上到下都要理性办事。二是树立既不“任性”,也不“认命的”思维习惯,避免“岳母思维”、“对立思维”、“务虚思维”。要求善于在利益衡量中把握重要的、大的利益。养成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制度设立时注意增设的必要性,要树立问题意识。中国社会的进步从发现问题,到寻找突破的办法,试错,再到最后问题的解决。借古复今的目的,在于让今天的生活更加美好。三是养成系统化的思维习惯,制度设计无“一招鲜”,也无“全垒打”,不存在制度设计没一点害处的情况,因此要理性设计制度,两害相较取其轻,两益相较得其重,寻找一个利益更大化的选择。养成法治思维要求是初心思维,有问题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反思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能力。采纳主流而非偏颇的意见才是主流,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期比今天更好,今天社会科学也有足够的智慧去解决身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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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座进行到了提问环节,在场师生和李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李教授也就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其严谨认真的学术态度和中西交融的学术思维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交口称赞,聂资鲁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总结与点评,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的结束。

(黄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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