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学校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增加1个录取指标,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及根据《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增录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5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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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