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招生信息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招生信息 >> 正文

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受调剂通知

时间:2017-03-21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我院就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受调剂事宜做出以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00)、法律硕士(法学)者,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者,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二)申请校内调剂者,初试成绩须达到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

(三)申请校外调剂者,原报考单位须为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科研机构,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和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

湖南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05分,政治50分,英语45分,专业一75分,专业二75分。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调剂者须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照系统要求的程序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二)同时须填写《湖南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至永兴集团yx5978朱老师电子信箱(568856246@qq.com)。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另行安排复试,择优录取(调剂复试名单和时间另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三、联系人

朱老师:0731-88821964,13187001359,568856246@qq.com

陈老师:13975871321

调剂申请表.pdf

永兴集团yx5978

2017年3月21日

永兴集团yx5978 - 永兴集团官网进入网址 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