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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2-21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及《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长科发〔2013〕41号)的有关要求,2014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全年仅统一申报一次,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过期不再补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计划类别

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共分八大类,分设若干个专项。具体的计划类别及申报要求请仔细阅读《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重大专项申报的程序。重大专项是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十二五”科技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对社会公开发布征集承担单位,相关要求参见《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二)重点、一般项目的程序

1、需申报的老师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7.55.3:8088/Admin/Default.aspx)填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已在该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可省略此步骤)。注册审核通过的老师,登陆进入系统,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计划类别,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重点项目还需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一份财政备案表,一并提交到推荐部门。

3.打印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还需《可行性报告》)及财政备案表,连同指明的有关附件材料的纸质文档共3套,报送至科研院高新办高新科。

4、校内遴选。根据长沙市科技局发布的《各推荐单位全年申报推荐项目指导性指标分配表》的要求(见附件),本次申报限项20项。我校将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通过遴选的项目将同步确认推荐至长沙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产学研金合作资金专项必须提交产学研合作协议。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提交《可行性报告》。

2、同一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立项支持一个项目。

3、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立项项目到期而未验收或在结题之前,原则上不接受该负责人申报的新项目。

4、已立项项目在未取得重大进展时不接受同一项目申报。

四、时间进度安排

1、网上申报:即日起至3月19日

2、纸质材料受理:2月20日-3月19日

3、校内遴选:3月20日-3月26日

联系人:刘鎏 联系电话:88823953

附件1:《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各推荐单位全年申报推荐项目指导性指标分配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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