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之所趋 无远弗届
“人,只有找到一生热爱之所在,才能永远精神抖擞、步履矫健。在刑法学殿堂不懈探索,就是我一生矢志不渝的追求。”每谈至此,刘期湘总藏不住自己眼神中的热爱与坚定。
刘期湘,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刑法学会副会长、湖南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咨询专家。他曾求学于44118太阳成城集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相继获得刑法学硕士学位、刑法学博士学位。主要擅长中国刑法学、廉政法学、教育法治等研究领域,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重点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省教科规划重大委托项目1项、司法部课题1项等。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法学评论》《东方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5份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光明网等刊发和转载。应邀参与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的法律起草工作;全程参与省市地方立法文本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
大道如砥 行者无疆
“自入刑法学殿,我便心怀对‘过失犯罪’研究之情愫。志向,要铭记于心,更要落实于行。”因此,刘期湘长期深耕于食品药品、生物医疗、工程矿产、生态环境等高危行业监督过失犯罪研究,做了大量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先后承担了《高危行业监督过失犯罪研究》《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拓展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重点1项),省部级课题3项,其中《高危行业监督过失犯罪研究》核心观点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刊发;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重要刊物发表《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应加强刑法保护》《论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法理基础》《论食品安全监督过失责任》等6篇文章;在《湖南日报(理论智库)》发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需持续发力法治化、制度化、科技化》报告,并被光明网·理论综合全文转载;在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高危行业监督过失犯罪研究》《过失犯中的违反注意义务研究》相关专著2部。这些研究成果,有助于深化我国过失犯罪理论体系,正确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减少高危行业领域发生监督过失犯罪的争议和分歧,有效预防和准确惩处监督过失犯罪。
“科学研究要笃行不怠,绝不能坐而论道,以知促行,以行求知,才能更好地认识规律,才能贡献出有助于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刘期湘常这样与学生说。苦尽甘来的甜更弥足珍贵,行且坚毅能让看似枯燥乏味的科研之路充满了乐趣和幸福,刘期湘教授在高危行业监督过失犯罪领域坚持不懈地研究,也让他与刑法学的情感牵绊愈加深厚与珍贵,“未来的科研之路,道阻且长,但我更坚定地相信,行则将至。”
提灯引路 育梦成光
刘期湘在潜心学术研究之时,坚守教学一线近20年,始终坚持“课程思政”“专业育人”“德法兼修”,自觉将学生作为一切教学活动开展的中心,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检验教学工作的根本标准;始终牢记课堂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不断丰富和强化课程思政教育元素的挖掘和专业知识的价值引领;始终坚持深入学生群体,与学生并肩同行,不仅传授理论知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更用言传身教让学生打开格局和境界,不懈思索与探求,培养了一批杰出的法学人才,服务在全国各地社会所需之处。
转自|“湖南工商大学”微信公众号